离退休(职)人员待遇中止
项目名称:离退休(职)人员待遇中止
事项依据:人民法院《刑事判决书》
办理对象及范围:
办理条件:
申办材料:

1、 人民法院的《刑事判决书》;  
2、《离退休人员增减变更表》(一式两份) 

办理流程:1、 离退休(职)人员被判刑后,社会保险机构依据人民法院的《刑事判决书》;办理从服刑当月起终止其基本养老金支付手续;
 2、社会保险机构留一份经审合格的《离退休人员增减变更表》,并返回一份给用人单位。
办理时限:
费用情况:
承办机构: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办理地点、邮编: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、338000。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--11:30;下午14:30---18:00
联系方式:6442778
监督电话:6424999
网上咨询:
网上办理
状态查询:
表格下载:
概况介绍 | 政务公开 | 便民问答 | 企业扶持 | 公共服务 | 投资环境 | 旅游线路
 www.pageadmin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  粤ICP备07048220号
 Copyright © 2015 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
Powered by PageAdmin CMS